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2024-08-28
各盟市新闻出版局,各新闻出版单位,有关高校: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新闻出版行业设计技能大赛的通知》(国新出发〔2024〕8号)要求,为做好本届大赛内蒙古赛区初赛组织和参加决赛作品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初赛设书刊设计(含数字图书、期刊)、插画设计、公益类海报设计、新闻类新媒体视觉产品设计(长图、视频)4个竞赛项目。每个项目设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
二、参赛人员
职工组参赛人员为我区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新闻、出版单位从事设计及相关创意策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学生组参赛人员为我区高等院校新闻、出版及设计、美术等相关专业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含高职、高专)。
初赛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三、组织机构
内蒙古赛区初赛由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主办,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内蒙古期刊协会承办。
成立内蒙古赛区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初赛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对初赛期间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
四、竞赛方式
初赛竞赛方式为作品评审。参赛作品应为2022年以来创作的作品。其中,职工组参赛作品应为正式出版、刊播的作品。
(一)评审程序
初赛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各盟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属地新闻、出版单位及高校初评工作,内蒙古赛区组委会负责区直新闻、出版单位及高校初评和初赛终评工作。
各盟市新闻出版局可自行确定本地区初评报送作品数量。各盟市通过初评,推荐参加终评的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系列作品视为1件)。作者超过3人的以集体名义申报。
区直新闻、出版单位每个单位报送初评作品不超过5件。作者超过3人的以集体名义申报。
终评在初评基础上选出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15%参加全国决赛。
(二)日程安排
1.各盟市新闻出版局应于9月10日前向组委会报送参赛相关材料,包括通过初评的参赛作品及其说明、参赛报名表和承诺书、作品汇总表、工作组织及初评情况报告等。
2.区直新闻、出版单位及高校应于9月5日前向组委会报送参赛相关材料,包括参加初评的参赛作品及其说明、参赛报名表和承诺书、作品汇总表。
3.9月10日前,组委会完成区直新闻、出版单位及高校初评。
4.9月15日前,组委会根据大赛标准及具体细则,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参赛作品进行终评。
5.9月20日前,将终评后的作品及材料(数量不超过初赛作品总数的15%)按要求报送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插画、海报、长图须提交图片(JPG格式,3508*4961像素、300DPI分辨率,RGB模式,文件不超过30M);
2.数字图书、期刊须录制视频文件(MP4格式,文件不超过100M);
3.视频作品(MP4格式,文件不超过100M);
4.作品说明(PPT格式,不超过10页);
5.参赛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
6.参赛承诺书(全体作者签名,PDF格式);
7.决赛参赛作品汇总表(PDF格式、EXCEL格式各1份);
8.工作组织及初评情况报告。
1—6类电子材料文件命名方式为:盟市-组别-竞赛项目-单位-姓名-作品名称-作品说明/参赛报名表/参赛承诺书。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的参赛作品,不得出现与参赛单位或个人相关联的信息或标记等。
(四)报送方式
参赛作品为纸质图书、期刊的,须报送作品实物,如无特殊要求作品不再退回。其他材料须以电子版形式存储至U盘报送。(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塔利西路东源集团C座2层大赛办公室,联系人:曹茜,电话:18748129635)
五、奖励方式
通过终评后,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和选手,由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发文公布,予以表扬和鼓励,并推荐参加全国新闻出版行业设计技能大赛。
全国大赛获奖选手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可折算当年度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30学时,作为本人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曹茜 0471-3285350 18748129635
附件:1.第三届全国新闻出版行业设计技能大赛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