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2024-11-05
自治区各出版社,出版物印刷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印刷复制质量管理的通知》(国新出发〔2023〕5号)、《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4年印刷复制质检活动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4〕6号)要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出版物印刷质量检测活动。现将质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质检重点对各出版单位2022年至2024年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进行抽查,包括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读物、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图书、自治区“五大任务”和打造北疆文化品牌重点图书、少儿读物等热点领域出版产品。
质检活动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按照图书印制质量判定规则,对从自治区7家图书出版社、1家音像出版社库房随机抽取的80种800册(份)图书、光盘样本的成品外观、图文印刷、印后加工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质检。
二、质检情况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组成质检专家组,对抽取样本进行了集中质检。专家组依据《纸质印刷产品印制质量检验规范》检测标准,对样本批产品质量、单册产品印制质量、光盘类音像制品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抽取样本印制批产品质量合格率为100%,印制单册合格率为99.88%,抽取的样本外观质量、印刷质量、表面整饰质量、成型质量等方面均未发现不合格情况。
质检活动抽检由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出版、内蒙古地矿印刷厂承印的《大数据审计技术研究》10册样本中,单册书页码正反面套印误差超过0.30厘米,被判定为单册不合格品。
合格样本中也存在一些质量缺陷,须引起重视。例如,墨色欠匀、接版色调不一致、页码位置误差、飘口不一致、套印欠准等质量瑕疵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涉及印刷单册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印刷企业以适当方式进行督促提醒。
(二)各出版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印刷质量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在图文编排、装帧设计等方面严格执行印刷复制生产工艺和标准要求,组织编辑设计和质检人员进行印刷复制质量专题培训,组织专职人员对成品进行抽检,强化全流程监管。
(三)各出版物印刷企业要树牢质量第一意识,印前查验文件内容,核查设计与印刷工艺的适配性,印中采用合适的工艺、材料和质量监控系统设备,印后对成品进行抽检,不断推进印刷企业生产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