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内蒙古全区上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在提高全区各族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将充分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 公示公告
  •   自治区文明办于2016年12月20日下发《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各盟市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拟命名表彰100户文明家庭。 [详情]

    • 呼和浩特市
    • 包头市
    • 呼伦贝尔市
    • 兴安盟
    • 通辽市
    • 赤峰市
    • 锡林郭勒盟
    • 乌兰察布市
    • 鄂尔多斯市
    • 巴彦淖尔市
    • 乌海市
    • 阿拉善盟
    • 满洲里市
    • 二连浩特市
    • 自治区区直机关
    • 内蒙古军区
    • 点击盟市可查看各盟市文明家庭名单